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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气候中心
日期:2018-11-13
时间: 15:13
青气发【2012】83号《青海省气象局关于印发青海省气侯中心职责任务、机构编制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》,省气候中心挂青海省气候变化监测评估中心的牌子,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任务: (1)参与制订本省气候、气候变化业务发展规划、计划,并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,经省局批准后负责省级上述业务建设项目的实施。 (2)承担本省极端天气气候事件、重大气象灾害和重要气候过程监测业务,开展气候异常诊断和归因业务,发布气候监测报告。 (3)承担本省月、季、年或其它关键时期的短期气候预测业务,下发短期气候预测指导产品,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短期气候预测服务信息。 (4)承担本省气候影响评价业务,定时(旬、月、季、年)制作、发布气候影响评价报告及年度气候公报,下发气候业务的指导产品。 (5)承担本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业务。 (6)承担本省气候变化监测、检测、预估以及气候变化对国民经济敏感行业和关键区域的影响评估、预评估业务,发布气候变化评估报告和气候变化监测评估专题报告,负责气候变化应对措施的提出。 (7)负责本省风能、太阳能等气候资源评估、区划和开发利用技术服务,制作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规划。 (8)承担本省气候应用服务,开展重大工程建设、农牧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、城市规划等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。 (9)负责《青海气象》期刊的编辑发行业务。 (10)承担省局机关公文印刷业务。 (11)承办省气象局领导和各职能处室交办的其它任务。 联系电话:0971-6135449
责任编辑:记者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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