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青海省雷电防御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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牵头承担雷电轨道业务。承担全省雷电监测联防、技术协作和交流与培训;承担全省雷电灾害评估、雷击风险评估、雷电防护标准建设工作;负责全省防雷新技术研究开发应用和信息收集。省本级雷电检测和防护技术服务业务由西宁市气象局负责,省雷电防御中心不具体承担实时业务。目前,根据我局情况,省级雷电机构要重点加强宏观指导和队伍建设,积极争取条件,逐步到位。
承担省气象局经营性房产的开发、租赁、物业管理等工作;负责省气象局委托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;承接外部门及省气象局经营性房产的物业服务工程;开展面向市场的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工作;根据市场需要,依托省气象局经营性资源优势,开发新的国有资产经营性项目,并负责经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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